天津下月起出租车调价 起步价调至11元
25日下午,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交通运输委发布《关于调整本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的通知》。自12月1日起,本市将调整客运出租汽车价格,排气量1.6升及以下车型,起步价由3公里9元调至11元,超过3公里部分由每公里1.7元调至2.2元,同时优化低速等候费、空驶费,增设夜间附加费。
将原有1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,排气量1.6升及以下车型,由3公里9元调至11元;排气量1.6升以上车型,由2公里9元调至3公里13元
超过3公里部分,排气量1.6升及以下车型,由每公里1.7元调至2.2元;排气量1.6升以上车型,由每公里2元调至2.5元
各类车型运行时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,由每5分钟调为每3分钟加收1车公里运价
将现行单程载客超过10公里部分、车公里运价加收50%,调为10至15公里部分、车公里运价加收30%;15至30公里部分、车公里运价加收50%;超过30公里以上部分、车公里运价加收70%
夜间23∶00(含)至次日5∶00(不含),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均加收30%,乘客单趟次包含日间运价和夜间运价,该趟次价格分两段计费
各类车型通过收费路、桥的通行费,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乘客承担;计价器显示金额以元为单位,元以下四舍五入;纯电动车型可以执行排气量1.6升以上车型运价;运价不同的车辆在顶灯颜色上有区分标识
以运价执行日的92号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为基准,以3个月为1个计算周期,周期内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变动水平每提高(或降低)1元/升,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(或降低)1元/运次。油价变动水平不足1元/升,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。(津云新闻编辑孙畅)
天津北方网讯:25日下午,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交通运输委发布《关于调整本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的通知》。自12月1日起,本市将调整客运出租汽车价格,排气量1.6升及以下车型,起步价由3公里9元调至11元,超过3公里部分由每公里1.7元调至2.2元,同时优化低速等候费、空驶费,增设夜间附加费。
将原有1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,排气量1.6升及以下车型,由3公里9元调至11元;排气量1.6升以上车型,由2公里9元调至3公里13元
超过3公里部分,排气量1.6升及以下车型,由每公里1.7元调至2.2元;排气量1.6升以上车型,由每公里2元调至2.5元
各类车型运行时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,由每5分钟调为每3分钟加收1车公里运价
将现行单程载客超过10公里部分、车公里运价加收50%,调为10至15公里部分、车公里运价加收30%;15至30公里部分、车公里运价加收50%;超过30公里以上部分、车公里运价加收70%
夜间23∶00(含)至次日5∶00(不含),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均加收30%,乘客单趟次包含日间运价和夜间运价,该趟次价格分两段计费
各类车型通过收费路、桥的通行费,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乘客承担;计价器显示金额以元为单位,元以下四舍五入;纯电动车型可以执行排气量1.6升以上车型运价;运价不同的车辆在顶灯颜色上有区分标识
以运价执行日的92号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为基准,以3个月为1个计算周期,周期内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变动水平每提高(或降低)1元/升,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(或降低)1元/运次。油价变动水平不足1元/升,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。(津云新闻编辑孙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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